不怪他們,我能理解。
有如自己中學時一樣,更本就不關自己的事,但就是想八卦下老師的私事,揭開老師不過也是人的真相。
我不曾分享愛情這東西,反之我更想讓學生們分享他們的愛情史。
因為我說不出口,跟這些人小鬼大的傢伙比較,我知道一說出來鐵定會被笑,被質疑。
至今我從未正式戀愛過,暗戀倒是有那麼一兩回。
曾經向人告白,終究被拒絕。
我明白有些事強求不來,也知道自己的條件比不上人家。
但雖如此,仍想愛人,愛喜歡的人,愛所愛的人;
想被愛,被喜歡的人愛,被所愛的人愛⋯⋯
想確實“愛”的滋味。
我不願相信“愛情”如歌唱的那樣只會折磨人。
七巧情人節的這深夜,腦海裡閃過那麼一句:
“別不理我,至少像以前這樣和我聊一聊好嗎?”